发布日期:2025-05-21 11:50 点击次数:116
2025年5月8日,新疆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第七支公司的请示》(平保寿新分发〔2025〕5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第七支公司。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第七支公司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新疆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加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第七支公司撤销的后续服务,做好信息公示和客户告知,保证后续保险服务质量,防范分支机构撤销风险。